浙江山企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是集设计、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私营企业,专业生产电水壶、保温瓶、咖啡机、榨汁机等小家电系列和塑料家居日用品系列,共有400多个品种产品。公司全面推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力求与国际接轨,先后取得ISO9002、GS、CE等认证。产品远销欧洲、非洲、美洲、亚洲、大洋洲等五大洲及中东地区共27个国家和地区。
分析
这一案例表明,这是原产地声明制度实施后,全省首家企业利用自行作出的原产地声明在自贸伙伴国享受关税优惠待遇,标志着原产地声明人正式踏上了关税优惠直通车。
原产地证明(Certificate of Orgin)是用于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是进口国海关计征税率的依据。原产地证明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是进口国对货物进行确定税率待遇,贸易统计,实行数量限制(如配额、许可证等)和控制从特定国家进口(如反倾销税、反补贴税)的主要依据之一。原产地证明书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原产地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
以前,企业要办原产地证书,必须跑到检验检疫部门办理,现在,通过原产地声明人核准的企业,在有关自贸伙伴国海关凭企业作出的书面声明就能享受“零关税”。这不仅缩短了办理签证时间,而且节省了签证费、证书费以及交通费用的支出,真正实现“零等待、零成本”。目前,瑞士和冰岛首批认可我国企业作出的原产地声明,国家质检总局首批核准了183家原产地声明人。相关企业可积极申请原产地声明人核准,也可在货物出口前直接到检验检疫部门申请签发原产地证书,申请享受优惠关税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