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装饰公司了解到:市物价局10月11日发出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降低市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从3.3元调整为3.18元。物价部门强调,调整后的价格为最高销售价格,经营企业不得突破,但可视成本及经营情况适当下浮。
今年9月8日省物价局发出通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向各城市燃气企业(或城市管道运输企业)销售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门站价格从每立方米2.19元调整为2.09元,下浮不限;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通知要求各地同步制定和实施非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方案,确保降价措施落实到位。
在降低非民用气价的同时,市物价局通知明确市区继续执行煤改气用户气价优惠政策。所有煤改气用户气价控制在省级门站价格加价每立方米0.6元以内。
金华装饰公司据悉,物价部门将进一步清理规范非居民用户管道燃气设施预埋或改造收费,发现价格垄断、价格欺诈、自立名目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的,将依法查处。(文章摘自:金华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