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二手房交易的人都知道,办理房产过户少则半个月,多则一个月,等待时间往往让买卖双方十分纠结。先过户,卖方担心自己房钱两失。先付款,买方又担心过户手续办理不顺利。
前不久,家住市区江南的吴先生拨打本报浙中城事热线0579—89111111,讲述了他的买房经历。
房款何时付清,双方各有担心
今年5月,吴先生在金华市区看中一套价值90万元的二手房,在房屋买卖协议中,吴先生和房东李女士约定:在卖方交房屋钥匙和房屋产权证时,买方才付清全款。
但当双方签完合同,到房管局办理产权过户时,两人才发现协议中约定的“一手交产权证,一手交钱”并不现实。因为办理过户登记并非立等可取,根据规定,在交易部门办结买卖手续至少需要20天,从登记部门拿到产权证最少也要30天。
于是,两人在购房款何时交付上发生了分歧。
吴先生担心,“房产证还没拿到,就把房款交给对方,万一房产过户手续碰到麻烦,比如说,被法院给查封了,怎么办?”李女士也有些犹豫不决:“我把房产证过户给他了,到时他不给钱,赖着,那不是我很被动?”
商量了很久,两人决定找一位中间人作为担保。但是对于中间人的人选问题,双方谁也说服不了谁。眼看着这次交易就要黄了,有律师建议他们可以找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
律师建议“提存公证”,类似“支付宝”
对于“提存公证”,两人听着都有些陌生。
其实,提存公证规则从1995年便已开始实行,但知道的人并不多。记者从金华市正信公证处了解到,现在每年办理这项业务的市民也只是个位数。刚开始的那几年更少。
“现在很多人都通过中介买卖房屋,把购房款放在中介公司。其实钱款交付通过‘提存公证’更安全。把钱放在公证处,由公证处监管,由公证处监督买卖双方的交易进程,并按买卖双方在提存协议中的约定支付钱款。”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工作人员说。
“提存公证”的作用就类似于人们常用于网络购物的“支付宝”,不过因为提存公证是一种法律制度,其法律地位是“支付宝”不能比拟的。
二手房交易对买卖双方来说都是一笔巨大交易,双方互不了解,彼此间缺乏信任的基础,双方都想降低自己的风险。
由于房屋买卖不像其他商品具有买卖的即时性,而是一个相对持续的过程,在购房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能影响房屋买卖的顺利进行。而房屋买卖提存公证则可以解决这个问题,只要买卖双方在协议中约定明确,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都能将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且提存公证仅按提存标的的千分之三收取公证费,相比较于买卖双方所可能承担的交易风险来说,是微不足道的。
也就是说像吴先生这样,如果存入提存公证90万元房款,按千分之三的公证费就需要2700元。这部分钱由买卖双方共同协商支付。“这样算来比一般的中介机构更便宜。”金华市正信公证处工作人员说。
这下吴先生与李女士都放心了,他们约定,买方先将购房款提存到公证处,等到买方领到房产证后,按照协议约定再到公证处,由公证处将购房款支付给卖方。
本文转载自: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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