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8年国家实施住房制度改革开始,杭州就着手建立经济适用房政策(1999年),至今已经走过14年历程。
在这期间,经济适用房政策定位几经变化,其内涵和定义也发生了多次调整。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杭州公开对外销售的经济适用房已达7万多套。
杭州的经济适用房,主要分布在哪些板块?它们与周边商品房的价差,已经达到什么样的程度?
现在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政策,是怎么样的?
主要分布在丁桥、九堡、下沙等地
与市场售价最大相差17000元/平方米
资料显示,杭州的经济适用房,主要集中在丁桥、九堡、下沙和三墩等区域。丁桥是杭州大型居住区之一,区域内商业生活氛围已比较成熟。这里除了部分商品房项目外,汇集了大唐苑、长睦苑、后珠家苑、丁桥家苑、丁桥景园、农港苑、阳光逸城、北城铭苑、北城枫景园和久睦苑等10多个保障房项目。
下沙是杭州三大副城之一,这里有全省最大的大学城,有保存完好的生态湿地,生活氛围日益成熟。目前在下沙建有铭和苑、景冉佳园等经济适用房小区。
三墩近几年发展很快,古墩路延伸段已通车,区域附近商业配套繁华,有城西银泰、沃尔玛等大型购物场所。目前三墩有墩莳家园、都市水乡等经济适用房小区。
目前,丁桥板块商品房售价基本在12000-13000元/平方米;九堡板块售价基本在17000-20000元/平方米;三墩板块售价在18000元/平方米左右。
按照经济适用房3000元/平方米左右的售价,板块价差最高的达到17000元/平方米。
从1999年至2013年
经济适用房政策几经变化
从1999年10月,杭州出台首个经济适用房政策,至今已有十几个年头。其间,随着国家住房政策的调整,经济适用房的定义和性质也经历了一个不断变化的过程。
1999年时,经济适用房作为房改制度的延续,定位为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提供的普通微利住房,分配面积与职务、职称直接挂钩。到了2001年,经济适用房被定义为具有一定社会保障功能的微利商品房。
2004年9月开始,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发生重大调整,定位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房,收入准入条件调整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住房准入条件严格限定为48平方米以下,并取消分配面积与职务、职称的关联。
2007年至今,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又从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进一步调整为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的政策性住房,供应对象从中低收入家庭调整为低收入家庭。
正因为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过程中的性质定位变化,其上市和回购政策性很强、情况复杂,又关系到经济适用住房住户的切身利益。因此,从2007年开始,杭州根据国家层面的政策规定,结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历史和现状,着手研究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和回购等相关政策。
为什么以2004年9月1日作为新老分界点?
价格差异造就这个时间节点
那么,杭州为什么选择2004年9月1日为分界点,对不同的经济适用房业主,执行双重标准?
最主要的原因,是这个时间节点,正好是经济适用房新老政策的过渡节点,以此为分界,可以最大程度上平衡不同时期购房人的利益。
杭州刚推出经济适用房时,其价格并没有像现在这样,有明显的价格优越性。以近江家园为例,早在2000年进行经济适用房摇号销售时,其价格为3000元/平方米,而当时杭州整体的房地产市场水平并不高,小区周边同类型的商品住宅价格,不足4000元/平方米。因此,其价格优势并不显著。
但是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升温,经济适用房和其周边商品房的价格差异越来越大。以都市水乡小区为例,2006年开盘的时候,经济适用房价格为3000元/平方米,而周边的商品房价格已经在6000元/平方米左右。一套60平方米的经济适用房,总价已经相差近20万元。
如果不对这个价差做些政策修正,显然是不合理的。因此,此次杭州采用“老房老办法、新房新办法”原则,启动经济适用房交易,体现了尊重历史沿革、兼顾相对公平的思路。
市场供应量将加大
对楼市有抑价作用
允许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将对目前的房地产市场产生何种影响?
杭州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认为,它将对于当前楼市,起到很好的资源重新配置和利用的作用。
众所周知,由于经济适用房不可出租、交易的规定,造成了许多业主无法进行资产的处置,造成房产资源的浪费。而主城区内的新房价格高,小户型供应紧张,也需要有一批闲置的房产进入市场,促进循环交易。
“允许上市交易后,一方面加快了房地产的流动,满足经适房业主的置业升级的需求;另一方面,房源量的增加,也对缓解市场供应,平抑市场价格起到积极的作用。”我爱我家市场研究中心说。
本文转载自:杭州网--都市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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